永久居留許可Niederlassungserlaubnis
無期限的居留權,工作不再綁定雇主與職位。法源 §9 / §18c AufenthG。它是居留的終點站之一——另一個是入籍。
輸入核發日,看你最早哪天能申請永居
本工具依現行 §18c Abs. 2 AufenthG 計算法定最短期間,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建議。永居核發取決於外國人管理局對全部要件(生計、居住空間、無安全疑慮等)的個案審查;各地實務、文件清單與等候時間差異大。臨界日期與個案問題請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,必要時諮詢移民律師。
無期限的居留權,工作不再綁定雇主與職位。法源 §9 / §18c AufenthG。它是居留的終點站之一——另一個是入籍。
發給高學歷專業人士的限期居留(§18g),綁定符合門檻的合格工作。它的隱藏價值:全德最快的永居通道(21/27 個月)。
差別只在德語——B1(ausreichende Kenntnisse)走 21 個月,A1(einfache Kenntnisse)走 27 個月。期間指「藍卡等級的合格就業 + 退休保險繳費」的月數;申請時點需持有藍卡。
證明繳費月數的官方文件,向德國退休保險局(DRV)申請(可線上);自願繳費與同等職業年金(Versorgungswerk)也算數。
法定的「法律與社會秩序基本知識」證明(§9 Abs. 2 Nr. 8),通常以 LiD 測驗或融合課程結業證書;德國學位通常可抵。考位常需等待,及早報名。
需 ALTE 認證機構——Goethe、TestDaF/g.a.s.t、telc、ÖSD、ECL(依慕尼黑外管局清單);德國高中/大學學歷通常可抵。
在職 + 薪資單證明生計;租約(含面積)證明居住空間。屬申請時點的狀態要件,不影響時間軸,但缺一不可。
另一種永居(§9a),一般 5 年,部分權利可帶往其他歐盟國;與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是平行選項,條件與效果不同。
法規查核日:2026-07-10。§18c/§9/§9a AufenthG 與 §44 AufenthV 均於當日對照聯邦司法部 Gesetze im Internet 現行文本(AufenthG 最近修正:Art. 2 G v. 23.04.2026 (BGBl. 2026 I Nr. 111))逐字核對;移民法修法無年度節律,本站每次部署前重查。 頁面陳述與來源的逐句對照表見開發文件。